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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村园区蓝山4号路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11-26 3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村园区蓝山4号路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增发改投批〔2025〕124号准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 100%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1-440118-04-01-405855

2.1.2 招标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村园区蓝山4号路监理服务

2.1.3 工程建设地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村园区蓝山4号路

2.1.4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西起仙村大道,东至蓝山六路,道路全长1541.877m,规划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为60km/h,为城市主干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管线综合、给水、雨水、污水、给排水结构、交通、电气和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5 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项目概算投资额15715.917886万元,其中,建安费12866.52816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村园区蓝山4号路监理服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综合、给水、雨水、污水、给排水结构、交通、电气和景观绿化等工程项目施工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档案整理、归档及管理等监理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监理业务实际开始日期以委托人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有效期限至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之日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2.4监理服务阶段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4)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687,070.0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需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干路。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0月或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如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单位返聘及退休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þ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如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单位返聘及退休证明文件。(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其他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60020251216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11260000分至202512160930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6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小时内,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202511260000分至202512      160930

注: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 开标开始时间:202512160930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2 开标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5.4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12160915分至202512160930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2 开标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512160930分至20251216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8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7.资格审查方式

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 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936601    

址: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8.4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9.其它事项

9.1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联系方式

 

 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11335   

    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

联系电话020-82936601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1400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坑口路89号之七三楼301 

联系电话16626638638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16626638638@163.com  

 

招标管理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1300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 

    020-328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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